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莫秀珍等23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因无人报考,象州县森林公安局大乐派出所民警等2个职位共取消录用计划2名(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8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公示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60号 邮政编码:545800 监督电话:0772-4365545 附件:1、象州县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2、象州县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取消录用或减少计划职位表 2013年8月14日